□ 高贺
近期,全省部署实施“万村共富”行动,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特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有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如何分饼才能决定饼做多大。这一逻辑是洞察了人性自私普遍存在以及道德情操往往不够恒定,促成人的驱动力与资源要素最佳匹配激发出最大价值,进而创造出源源不断的财富。就现阶段,如何把村集体经济的饼做大是第一要务。
通常情况下,我们习惯于以结果为导向,在化解有的发展矛盾中,可尝试探索以机制和过程为先导。农村集体产权虽然清晰,但责任并不明确。名义上村民人人有份,由于权益摊薄且无法如公司股权有实际经营权、转让权等,极易陷入“公地的悲剧”。
当要利用这份资源发挥其价值时,如果不是出于如何配置、配置给谁更好来为先导的话,那么结果是它要么会被闲置浪费,要么会带来租值损耗以及极易发生徇私损公行为。村集体资源在具体实施配置活动中,需要有人发起对经营权的转让出让,而决定发起的通常是村委成员。这就很有必要设计一种制度,一是让资源配置给最有能力把这份资源利用得更好的人,把那些带来资源价值损耗后果的经营者淘汰掉;二是防范村委会与村民之间信息不对称、权责不对等带来的租值贬耗,保障基本的公平公正;三是以过往村集体经济发展实践来看,不设计一种公开透明、市场化公平竞争的机制,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问题,做大的饼会无法分得村民都能接受前提下的公平,或者是浪费掉面粉和人力,无法做成饼,还会衍生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虽然科斯定律深刻揭示初始产权配置给谁并不重要,但由于村集体资源产权的责任并不明确,所以不满足科斯定律的第一个基准条件。那么,我们可以从农村集体资源配置经营权、使用权配置方式这个维度来设计机制,以期达到人力与生产要素之间的最佳匹配。整个配置过程,应当尽可能地降低把资源配置给最能发挥其价值者的交易成本,所有任何阻碍配置过程的因素,包括人为干预、公开竞争不够、交易费用、失信、交易平台技术支撑等等因素都可被认为是广义上的交易成本。
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认知,亦即村集体的一片耕林地、一片坑塘,或者本来交通闭塞的村庄由于开路带来的商业红利,包括沿路可以开办饭店、商店、加油站的集体土地,均拿到能够公开公平竞价的、市场化的交易平台,通过价格竞争的筛查机制,配置给能把这一份资源利用远超过其拍的价格的经营者。
道理很简单,如果他不能经营得比别人更好,他就不会以比别人更高的价格拍得。尤为重要的一点,以市场化公开公平竞价的机制,保障了村民最基本的权益和公平,因为这就是通过分饼方式实现把饼做大的过程。村民人人有份的村集体资源也不再是名义上的,更不会陷入“公地的悲剧”,而是通过经营权公开透明、公平竞价转让,在交易成本足够低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平台上运行,收益清清楚楚、可溯可查,不但高效配置了资源,同时推进了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数据协同参与共治的现代化治理进程。公平市场化机制的力量既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又能发挥出其天然对权力约束和监督的机制功能。
(作者单位: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