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平均得分92.12分,表决结果为满意;市政府关于对《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专题调研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平均得分92.40分,表决结果为满意……”在2月15日召开的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专题调研等6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问责表决。会议现场,严肃紧张的满意度问责表决环节,引起了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每年年底,按照社会问卷调查占20%、人大代表投票推荐占30%、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选择占50%的权重,按三项加权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年度重点监督议题中最终确定6项问责表决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在下次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监督事项的责任主体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现场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进行无记名电子表决,平均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满意”;60分(含60分)至80分(不含80分)之间的为“基本满意”;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
表决结果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予以通过;“基本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责任主体部门强化整改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新的办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根据规定,凡表决结果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视情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责任主体部门整改后重新报告,并再次表决。经再次表决仍为“不满意”的,报经市委同意,依法启动撤职、罢免等程序。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从当年17项监督工作中按程序确定了6项问责表决事项。表决前,6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次走向报告席,向市人大常委会现场作报告。6项报告作完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站在对全市发展大局负责、对全市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电子表决系统对6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满意度进行了百分制打分表决。现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经表决,6项问责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力助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有效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和期待。
对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依法按程序实施满意度“问责表决”,是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举措之一,突出了跟踪监督和责任追究,维护了审议意见的严肃性,让人大监督实打实“硬”起来。
营商环境是影响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围绕中心大局,盯紧重点领域、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加大监督推动力度。
“去年4月25日,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学习研究,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逐条落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培廷向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
持续跟踪问效,督促问题整改,助推工作提升。记者了解到,在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过程中,市政府大力实施营商环境突破攻坚年行动,细化制定的185项任务全部按时高质量完成。截至2022年底,我市在营市场主体901718户,同比增长7.25%,其中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增长7.71%和7.05%,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问责表决”的扎实开展,在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中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打通了人大监督问效问责“最后一公里”,使人大监督更具刚性、更有实效。记者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