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3月24日,东明县大屯镇南孟村一男子因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3日。
3月23日下午5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南孟村一男子拨打110报警称自己打死一个人,要去自首。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机制。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报警人与案发现场,经电话多次与报警人联系,报警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后经调查发现,系该村村民李某酒后因琐事与其姑父发生纠纷,为泄私愤,拨打110谎报警情。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东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广大群众要珍惜110,正确使用110,减少无效报警,禁止恶意骚扰,切实让110成为每位群众的平安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