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9日
第A3版:时事新闻

牡丹区2013-2号地块交房结(截)算通告

尊敬的被征收居民:

牡丹区2013-2号地块(中北·新都心项目二期)五号地块1-4#楼、10#楼(规划楼号2、3、6、7#楼、1#楼)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编号:16-01-2023-0006、16-01-2021-0113),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对选择以上住宅房屋(测绘楼号:1-4#楼)、牡丹路商业(测绘楼号:1-4#楼)及规划湖东路商业(原兴发路)(测绘楼号:1、10#楼)的被征收户开展交房结(截)算工作,为方便大家办理交房结(截)算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房结(截)算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5日。

二、交房结(截)算地点

中北·新都心五号地块天汇小区西大门广场南侧。

三、办理交房结(截)算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

2、《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充协议书》原件;

3、协议上所载明的所有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

4、被征收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张。

四、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利息截止时间

安置在中北·新都心项目二期五号地块1-4#楼住宅房屋及牡丹路商业和规划湖东路(原兴发路)商业的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和利息截止到2023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不再计息。

五、注意事项

1、请大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结(截)算手续;

2、办理手续时,协议上所载明的所有被征收人须全部到场。若有被征收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交房手续的,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须携带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牡丹区东城片区

城建项目指挥部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