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夏) “为了我们的案件,你们连午饭也没有吃。”天津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说。
“多亏你们给我们调解了,要不然以后我们几家公司都没法合作了!”山东某热力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很少见到像你们这么拼命的法官!”广东某建筑公司代理人表示。
日前,见到东明法院的两位承办法官,三位企业负责人纷纷说。
原来,春节后,东明法院受理了广东某建筑公司与山东某热力公司,天津某建筑公司与广东某建筑公司、山东某热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虽然两起案件争议的标的不同,但考虑到部分当事人重合,为让两起案件一次性化解,承办法官决定联手办案。
案件涉及的证据繁多,且案情复杂,两位法官在多次阅卷和沟通后,决定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项进行逐一分析、答疑,并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
在两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案件事实逐渐清楚,当事人的“心结”慢慢解开,三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握手言和。两起案件实质化解,为当事人挽回了近4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近年来,东明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企业发展之“急”、脱困之“难”和解纷之“愁”,以司法力量护企助企惠企,促进涉营商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