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
第A5版:法治菏泽

“刷单”背后的骗局

近日,市民庄女士遭遇“刷单”骗局,被诈骗10余万元。我市警方接到报案后,快速反应、紧急止付,辗转广东、广西和济宁市,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骗资金2万元。

11月25日,庄女士被“微友”拉进一个微信群,看到大家都在“做任务领红包”,还有人“晒收益”,她也跟着下载了APP,尝试着做了几个点赞任务,果然收到了“红包奖励”。随后,“接待员”发来一个网址,庄女士在该网址注册账号,里面可以显示“账户余额”。庄女士按照要求完成20单任务,收到300余元红包。一看真能赚钱,梁女士彻底放下了戒心。

11月26日,庄女士又按要求完成了8个点赞任务,获得35元奖励。接着,“接待员”派发一个向“公益账户”转账977元的任务,并承诺完成任务后,会将本金和佣金一起充值到其“账户余额”内。庄女士按照要求完成后,“账户余额”显示977元资金到账,可是无法提现。“接线员”说,庄女士还需完成4单任务才行。于是,庄女士又陆续转账支付了32000元,“账户余额”显示本金和佣金共计56000余元,可依然无法提现。

此后,“接线员”又以“解冻”“操作失误”等理由,诱导庄女士继续完成“任务”。直到把积蓄和借朋友的钱共10余万元都“垫付”完毕,庄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拨打了报警电话。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案件侦办工作,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民警循线锁定3名嫌犯。12月1日,办案民警赶赴济宁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帮信”嫌犯张某抓获。12月6日,民警追踪至广东中山市、广西贺州市,将另外两名嫌犯抓获归案。

据民警调查和嫌犯张某交代,其为济宁市人,经营一工程公司。张某说,他因为个人征信有问题,为贷款发愁。11月7日,一名“微友”给他发了一条信息,可以帮忙办贷款,但是必须先“刷流水”,并可以支付“好处费”。张某的工程公司恰巧有对公账户,对方就让他把银行卡、U盾以及绑定U盾的手机寄过去做“流水”。虽然考虑到有风险,但急于用钱的张某还是决定“冒险”。11月21日,张某将这一套东西邮寄给了对方,随后还将网银的账户信息、密码也告诉了对方。

11月27日,一名陌生人加了张某微信,说往张某的银行账户内汇了5万元“解冻款”。张某发现这名微友说的账户名称是自己的公司,但银行卡号却不是自己的。当时,张某就意识到“出事了”,自己的公司账户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洗钱”。出于侥幸心理,张某没有去报案,也没有去银行查询账户信息。经查,张某提供给犯罪分子的公司对公账户共涉及诈骗资金30万余元。

目前,3名嫌犯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李增强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