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022年11月12日
第A4版:新闻

我市残疾人“展翅翔”助学金启动

中专、专科、本科学历分别给予一次性两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奖励

本报讯 (记者 张红艳)为激励残疾人奋发学习、提升素质,牢固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思想,不断提高受教育水平,丰富知识、增长才干、掌握技能,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增强创业创新能力,绽放精彩人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市残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菏泽市残疾人“展翅翔”助学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凡是在此之后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残疾人均可申请。

据悉,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我市普通高等院校残疾人大学生共计667人,专科、本科、硕士分别获得一次性励志助学金4000元、6000元、8000元。

《方案》扶持对象:取得中专毕业证书,或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包括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等)获得国家认可的专科、本科学历证书,且具有菏泽户籍的持证残疾人(持二代残疾人证)。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菏泽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取得中专毕业证书,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且可在教育部门官网或学信网查询。

扶持标准:持有上述中专、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人经审核均可获得“展翅翔”励志助学金。中专、专科、本科学历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3000元、4000元奖励。

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真填写《菏泽市残疾人“展翅翔”助学金申报表》,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证明材料,并将上述材料交至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由县区残联负责初审工作,审核后报市残联教就部,由市残联组织人员评审,经研究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为确保“展翅翔”助学金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应有效果,方案要求如下:

认真宣传。各县区要认真搞好情况宣传,积极与属地教育部门、大中专院校对接,切实将“展翅翔”助学金政策宣传至残疾人家庭、教育机构,使真正有需求的残疾人切实了解、享受到奖励政策。要结合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活动对残疾人参加中专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残疾人参加学历提升情况,并将摸底情况调查表报市残联教就部。

严格审核。按照市残联实施意见,对残疾人咨询疑问认真解释答复,指导申报人填写登记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

健全档案。要落实建档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健全档案资料,加强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