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2年11月09日
第A8版:民生·广告

男子心存侥幸深夜酒驾被抓

本报讯 (记者 仝志华)近日,记者从单县交警大队获悉,一男子喝酒后驾车,由于时值深夜,认为交警不可能在这个时间段查车,被当场查处。

当日凌晨,单县交警大队交警在单县文化路与南关桥路口开展酒驾醉驾夜间集中查处行动,在对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名驾驶人面色潮红,身上不时地散发着一股酒味。经检测,这名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询问。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闫某晚上与朋友在胜利路一饭店内吃饭时喝了一些酒,当吃完饭时已经凌晨了,闫某认为这个时间交警都已经下班,不会有人查酒驾了,便驾车回家休息,结果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闫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危害大: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广大驾驶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形,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