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百年工程,质量为本。视察组成员反复提及和关注的是工程质量,大家一致认为,组织实施这场规模宏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迁建工程,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将村台建成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初心工程。
搬得出,还得稳得住,靠发展,逐步能致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中华建议,依托黄河滩区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带动滩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最终实现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
有建言献策,更有深度参与。据了解,东明县人大常委会6名领导干部均担任村台建设的县级指挥长,常年工作在施工一线。2021年5月底,全市28个村台建设完成,滩区群众分房到户,14.6万滩区群众终于圆了期盼已久的“安居梦”。如今,美丽的村台像一串串明珠,星罗棋布地镶嵌在黄河岸边,倾听着新时代的黄河故事。
在这个菏泽历史上规模最为宏大的民生工程中,全市各级人大是关注者、见证者,更是参与者、贡献者。
生态优先 倾力共建美丽菏泽
保护生态是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最大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等职权,创新开展主专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奋力推动建设生态菏泽。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发展所需、人民所盼,适应生态环保新形势新要求,突出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首部地方性法规,决心用法治利剑守护菏泽的蓝天白云。之后,《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也相继出台,构建起了“水陆空”三位一体的污染防治完整法规体系。同时,配套出台了《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精准立法推动精准治污。污染防治立法组合拳,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空气清新”的美丽菏泽提供了有效制度供给。
在做好环保立法工作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跟进,汇聚工作合力。近年来,除了听取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外,还精心开展黄河保护与治理等专题调研,开展贯彻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报告,扎实开展“菏泽环保世纪行”活动,不断推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走深走实,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蓝天白云、繁星朗月”成为菏泽人民触手可及的生态红利。
针对黄河作为我市唯一的客水资源,引用黄河水能力低、“背靠黄河、靠天吃饭”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今年我市又按照省人大关于沿黄九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协同立法的要求,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利用促进条例》列为今年重点立法审议项目,精心组织推进,着力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促进作用。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将黄河相关立法作为优先项目“急用先立”,全力为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干工作,必须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要把我们的所思所想所从事的工作和‘国之大者’联系起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就是‘国之大者’。要强化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自觉站在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高度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如是说。
黄河之水奔流不息,人大履职奋进不止。下步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践行“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工作理念,在推动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展现更大担当、贡献更多力量,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