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人社局主办的《工伤预防知识大讲堂》第六讲内容聚焦做好工伤预防,对杜绝哪些不安全行为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般来说,凡是能够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为失误均属于不安全行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规定的13大类不安全行为包括: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人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安全装置被拆除、堵塞,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或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等。
(4)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从事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按规定使用。
(12)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袁赫 苏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