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4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邵新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梦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菏泽市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和2021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关于菏泽市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菏泽市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2021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