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慧)8月24日,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宝华、崔学民、孔祥岩、张继争,秘书长王东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鹏,市法院院长孙淑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康兵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等4项报告,审查了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表决通过了《菏泽市旅游促进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审议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菏泽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等3项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王磊向有关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有关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磊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后来居上”目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
王磊强调,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是指导今年我市整体工作开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知行合一,担当尽责、奋发作为,努力为我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市监委、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开发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