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
第A1版:菏泽日报

省市疫情处置工作菏泽现场指挥部发出通知:

强化健康管理 守护防控成果

本报讯 (记者 孟冰)近日,省市疫情处置工作菏泽现场指挥部发出通知,为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对即将离岗返回居住地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采用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通知规定,院感防控人员进入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红区”工作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7天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入隔离病区但未进“红区”工作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进入隔离病区工作的,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救治专家和医疗队员等人员进入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红区”工作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7天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入隔离病区未进“红区”工作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入黄码医院工作的,实行5天集中隔离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5天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其他非定点医院或非黄码医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的,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依照进入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红区”标准进行健康监测。

实验室检测等人员和流行病学调查人员,从事核酸检测和进入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社区防控人员(包括公安干警、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到过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到过上述乡镇的社区防控人员与指挥部工作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辅助人员依照社区防控人员标准进行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