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菏泽市现有残疾人60多万,其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照护、治疗与康复、精神压力等各方面承受巨大负担。近年来,菏泽市残联坚持“联合全社会、 扶助残疾人,联合残疾人、 创造好生活”的工作目标,创改创新,多措并举,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残疾人创业典型引领作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
近日,记者就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采访了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国华。
记者: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张国华: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残联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促进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扶持体系,创新服务措施,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了有需求人员全覆盖,去年全市培训各类残疾人3660人次。 强化残保金征缴,去年征缴金额同比增长40.6%。抢抓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机遇,安置残疾人2186人。实施残疾人大学毕业生“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就业率连续增长达90%以上。推出“强翼贷”项目,为残疾人家庭涉农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放贷项目132个,贷款金额3760万元。实施“丰羽助”项目,助力困难残疾青年自主创业,扶持残疾青年51名。加快“如康家园”建设,2021年建成20处,安置残疾人236人;今年确保建设50处。依托我市农业产业优势,引导残疾人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全市由残疾人兴办的家庭农牧场达420多个。依托蓬勃发展的电商产业,引导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全市从事电商及相关产业的残疾人达1.83万人。依托丰厚文化底蕴,积极发展文创产业,涌现了一批颇具名气的残疾人工艺大师。依托盲人按摩传统产业,推动盲按高质量发展,全市盲人按摩店103家,从业残疾人231名。
记者: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张国华:当前,制约残疾人就业的问题依然很多。一是残疾人文化程度偏低,就业年龄段初中及以下占60%以上,加上身体等方面的因素,多数残疾人只能干一些简单工种,收入相对较低。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困难重重,既有编制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思想认识问题,许多单位的领导从内心对招录残疾人存有排斥心理。三是社会助残意识淡薄,许多企业宁肯缴纳一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不愿意为残疾人提供或预留适宜岗位。四是县乡两级政府投入不足,有的地方甚至配套资金为零,政策含金量低,扶持范围小。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任重道远。
记者: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哪些政策?
张国华:2022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提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要求各地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4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残联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残联发〔2022〕14号),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一并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编制 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应当拟定2022年-2025年分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多渠道、多形式采取各中措施到2025年(含)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在2024年前达到15%以上。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在招聘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各种形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通知中还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其信用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今年6月份,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联合起草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已经下发各单位。
记者: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相关政策?
张国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是用于支持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创业等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残保金是运用经济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尽可能多招收残疾人,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需履行应尽的义务,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一)残保金征收相关政策。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缴纳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取低值)。残保金应按年申报缴纳。
用人单位应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按规定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于每年7月1日—10月31日,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据实申报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残保金法定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1.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保障金。
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三)残保金特定优惠政策。
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发改成本【2020】790号)文件规定,有以下优惠政策。
1.免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2.分档减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征收;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征收。
3.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记者:菏泽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
张国华:2018年10月8日菏泽市残联、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制定下发了《菏泽市“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通过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以及支持建设适合残疾人创业的孵化机构等进行奖励和补助,以培训和扶持创业就业为支撑,依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和种养加大户及残疾人致富带头人带动示范引领,推动有就业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创业就业,实现家庭增收,实现人生价值。
2021年8月,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市管理中心联合印发《“鲁担强翼贷”实施方案》(菏残联〔2021〕14号)。方案规定:菏泽市内符合省农担公司贷款准入条件的由残疾人及其赡养、抚养义务关系人(仅限残疾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创办、领办(包括独资或参股,参股份额不少于20%)的涉农经营主体,可申请贷款担保额度10万元至50万元,担保期限为1至3年。对于“鲁担强翼贷”政策性担保项目,菏泽市残联给予1%的贴息。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残疾人参与乡村振兴,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及其家庭同享幸福美好生活。
2022年1月,市残联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菏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菏政办字〔2022〕1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对接与密切配合,最大力度挖掘残疾人公益岗位资源,多角度多层次做好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并建立通报制度。
2022年2月,市残联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菏泽市“丰羽助”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丰羽助”残疾青年创业扶持项目,对自主创业的年轻残疾人,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助力困难残疾青年自主创业。市级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残疾青年创业者进行创业扶持。指导县区参照市实施办法开展“丰羽助”扶持活动,原则上县区扶持标准每人不低于2000元。
市残联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菏残联函〔2022〕6号),通过特聘行动,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就业帮扶。
记者:菏泽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今后发展方向是什么?
张国华: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残疾人就业,对于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至关重要。我们充分结合“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积极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文字、图片、视频形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宣传力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工作机制。建立安排残疾人就业通报制度。扎实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落实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的要求。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导把更多的适宜岗位留给残疾人。
二是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导残疾人积极融入“123”产业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如康家园”建设,力争2023年基本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搭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平台。开展盲人按摩机构提升行动,促进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三是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调查摸底制度,分类开展精准培训、岗位推介和就业指导。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展示交流活动。加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抓好“鲁担强翼贷”和“丰羽助”项目实施。持续开展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四是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机制。坚持把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督促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政策保障,抓好工作落实。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力度,做到应缴尽缴。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残疾人创业典型引领作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
记者 张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