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小档案
姓名:刘杰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党派:中共党员
主要成绩:2010年起, 先后被评为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院先进个人、省优秀通讯员,被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勤奋工作,多年勤勉如一日。
忠诚履职,平凡岗位践初心。
2010年,刘杰考入单县法院,很快被明确从事单位的司法宣传工作,一干就是10多年。这10多年里,出色的报告在那里,出色的文案在那里,领导和同志们的满意在那里。
普法释理
伏案撰稿做好参谋助手
自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刘杰一直坚守在文字工作岗位,从事信息、宣传、调研和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他文字功底过硬,在文稿撰写方面追求创新和完美,写出了大量高质量的报告,近十年间,撰写各类材料近千万字。在《山东法制报》《菏泽日报》《齐鲁晚报》《中国法院网》等报纸杂志网络发表宣传稿件数百篇,宣传了法院、法官正能量,向全社会全方位展示了单县法院工作的亮点、经验,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除普法释理外,刘杰的工作重点就是课题调研和参谋服务。他认真努力,出色完成了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当好了参谋助手,充分发挥了以文咨政的作用。他通过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总结单县法院各项管理和改革的工作经验,先后在司法改革、法院党建、审判管理、“一站式”诉讼服务改革、少年刑事审判改革、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撰写了高质量的典型经验材料,分别在省市法院各类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在红旗高扬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他积极总结法院党建做法,将之系统化,并归纳升华为经验材料,相继被省市主流报纸刊发,单县法院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红旗高扬”党建品牌示范点第三名。在最高院推进的“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他将单县法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撰写的经验材料在全市“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并被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推广。
擦亮品牌
法治宣传发挥媒体传播力
作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在统筹审判质效工作的同时,刘杰对新媒体工作也两手抓,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发挥自媒体作用,实现宣传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建设一个新媒体工作室。以抖音、微信视频号为平台,以流行的短视频为主要宣传形式,强化宣传策划,创新宣传形式,创建“湖西法语”普法栏目,以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宣传作品打造了独具单县法院特色的宣传品牌。目前,作品已发出23期,取得良好效果。
办好一份“刊物”。《湖西审判》是展示单县法院和干警形象的重要平台,是创建学习型法院、营造浓厚学习研究氛围的重要举措,为兄弟法院沟通交流做好了资料支撑。
宣传一批“品牌”。重点打造党建、文化建设、法庭建设、诉源治理、司法宣传等品牌,形成多个品牌亮点集聚效应,推动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央视已经播出单县法院诉源治理成果。
打造一支“队伍”,形成全院参与的大宣传格局,充分考虑宣传人才的需求,将具备宣传专业特长、愿意从事宣传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人才充实到宣传队伍中去,畅通宣传信息网络,扩大信息来源,提升宣传时效。
“研究室工作不显山露水,研究室人员常处于幕后,要耐得住寂寞,不心浮气躁,坐得冷板凳,才对得起身上的法徽。”这是刘杰常说的一句话。不甘平庸,不畏将来,循“法”前行,奉献担当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他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他人生的灯塔,更是他强大的动力和不懈的追求。 通讯员 慧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