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6月24日,市法院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通报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并公布4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菏泽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63件318人,其中,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73件122人,占毒品案件总数的27.8%;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1件24人,占毒品案件总数的8.0%;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61件161人,占毒品案件总数的61.2%;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件7件8人,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件3人,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43人,占毒品犯罪案件总人数的13.5%。
市法院刑一庭庭长张福合介绍了毒品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张福合说,从犯罪主体看,毒品犯罪参与人员呈多元化,贩卖、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以中青年为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以中老年人为主。从犯罪类型看,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传统的毒品交易大多以冰毒、鸦片为主,近年来,涉新型毒品犯罪不断出现。从交易方式看,毒品交易方式越来越隐蔽。从涉及地域看,跨省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法网络认识,互相交流制毒、造毒技术,进而交叉结伙,流窜作案,制造毒品并跨省运输、贩卖,社会危害性较大。
我市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累犯、毒品再犯,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并加大财产性的适用力度。对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大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中老年人,本着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判处缓刑。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对事实不清的部分,不予认定。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适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孔某壮、赵某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张某成、徐某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袁某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贺某秀容留他人吸毒案。
新闻发布会前,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高某某等7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