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慧)6月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菏泽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祥岩主持会议。
我市旅游业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制定旅游促进条例,对于建设旅游强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修改情况的汇报,与会法制委委员、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菏泽学院政法学院负责同志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孔祥岩强调,法工委要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情况,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及时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并起草审议结果的报告,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