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专门到我们镇上给我开这次听证会,不仅解开了我的心结,还为我出主意、想办法。”日前,在曹县韩集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召开的简易听证会上,刑事抗诉申请人老张向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们表达感谢。
2021年6月,小王酒后驾驶挖掘机将老张地里的树木损坏后,又用挖掘机将老张家的门楼及厨房捣塌,老张及妻子在制止小王过程中,被小王用铁锨打伤。曹县检察院以小王犯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法院。2022年4月26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小王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万余元。小王在判决前已支付赔偿款4万元,判决后一直未支付剩余赔偿款。
“这阵子我越想越气,他把俺老两口打伤,还不好好赔偿我们,我申请抗诉。”5月7日,老张拿着一纸刑事抗诉申请书,到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申请抗诉。经审查发现,抗诉期限已过,不符合受理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老张于4月26日收到判决书,抗诉时效应从4月27日开始计算,由于最后一日是在五一劳动节假期间,所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即5月5日是抗诉的期满之日。”接待老张的承办检察官王卫东介绍道。
仅因超过抗诉期两天便丧失了申请抗诉权利,这让没有法律知识的老张一时难以接受又无可奈何,言谈举止间越发流露出怨愤与不满。
考虑到老张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淡薄,检察官担心老张心存积怨,引起矛盾升级,立即向承办原案的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核实原案案情,认为法院判决认定主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并无不当。
为了全面保障老张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开老张疑问,引导申诉人知法懂法,化解双方矛盾,该院第六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决定上门听证,在老张所在的韩集镇召开简易听证会。
“他把俺两口子打伤,这是故意杀人。我要求检察院监督法院改判,起码要判三年以上。”在韩集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召开的简易听证会上,老张激动地说。
“老张啊,你自己想想,你们两家关系一直都挺好的,小王喝了点酒,怎么可能想杀你?公安、检察、法院的同志们把案件事实过了好几遍……依据案件事实,法院的判决没有错……检察院的同志大老远跑到你家门口,就是要帮你解开心里头这个疙瘩!”参与听证的韩集镇司法所所长谢露告诉老张。
为了保证听证效果,承办检察官抽取曹县检察院简易听证员库中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调解经验丰富的韩集镇司法所所长谢露和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擅长做心理疏导的高级教师袁军担任该案听证员。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办案民警、听证员分别结合案件事实,摆事实、讲法律,站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立场和朴素情感的角度释法说理,帮助老张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消除心中的疑问和疙瘩。
一场释法、讲情、有温度的沟通,使得老张对在案证据有了全面、客观、清晰的认识,对相关法律条款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老张终于明白了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道理我都明白了,可是俺两口子受了伤,家里房子还要修,小王虽然坐了牢,但他家人一直拖着赔偿款不给我,俺该怎么办啊。”老张说。
“我们今天这场听证会,不仅要解开你心里的疙瘩,还要帮助你解决家庭的困难。”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建议老张一方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有这样的好政策,这下我就放心了。”认真了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的老张,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我们将继续对老张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核实情况,如果经审查后老张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会及时展开救助帮扶,真正解决申诉人生活的困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曹县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