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3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市人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本报讯 (记者 董传周 通讯员 李 晨 罗 秀)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今年6月份的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人社局将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系列活动。

市人社局将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组织参加省普法知识竞赛;警示教育;“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知识链接: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以工亡为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进行生产劳动,为企业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价值;职工工亡,给企业带来损失,给家庭带来创伤,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