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3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 (记者 黄啟峰)6月2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至2021年度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八大典型案例。

菏泽两级法院坚持创新引领,积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竞争力、打造蓝天碧水宜居城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827件,其中民事案件763件,行政案件10件,刑事案件54件;审结846件,案件结收比为102.30%。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538件,其中民事案件463件,行政案件15件,刑事案件60件;审结505件,案件结收比为93.87%。

推进司法改革,打造环资审判菏泽样板。组建专门化审判机构,菏泽两级法院将环资审判专门化作为重要抓手,在市法院设立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各县区法院依据辖区内环境资源分布情况,划定环资保护重点区域,设立专门法庭,集中审理区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积极选拔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建立联动化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由检察、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河务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协作。

为做好延伸服务,市法院还建立服务日制度,做实“三种宣传”,让环保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大对涉及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在从严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恢复性司法审判。2020年以来,全市共审结13起涉及黄河的非法采矿案件,判处刑罚29人,共处罚金4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63万元,判赔环境恢复费用22.92万元。

会上公布的八大典型案例包括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非法采矿案、污染环境案、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