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着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有检察机关的努力,我对‘舌尖上的安全’很放心。”日前,市检察院组织了“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活动,回访现场,人大代表对郓城县检察院一体能动履职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酒案点头称赞。
原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时,发现了一条白酒造假链——司某负责制造假酒、刘某负责印刷假商标、王某负责售假。经过该院进一步调查,事情真相浮出水面。
司某自营过一家酒厂,但由于自己生产工艺所限,其生产的白酒口感不佳,再加上经营模式陈旧、宣传力度不足等原因导致倒闭。自营酒厂倒闭后,司某又租赁了郓城县某酒厂的酒水生产车间和酒水生产罐装设备生产白酒。司某这次有了经营“秘诀”,那就是把自己生产的低档酒灌装进名牌白酒的酒瓶中,贴上商标,“李鬼”变“李逵”,摇身一变进行出售。
“我生产的白酒外包装标有‘小糊涂仙’字号,但是没有使用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带R的注册商标,就是想着借用知名品牌影响来扩大销路。”司某说。
刘某是一位下岗女工,经营了一家印刷厂,做酒水、食品饮料等内外包装,“我是在烟酒糖茶会上认识的司某,他给我提供了‘小糊涂仙’的纸箱、礼盒、商标等四个版让我生产,每套5元钱。”
有了“产品”,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销售了。为了让经销商批发贩卖自己生产的假酒,司某向经销商开出低于市场数倍的价格,让经销商感觉有利可图。“我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以每箱36元的价格对外出售。”白酒经销商王某说。
“每套价格5元的标签和酒盒在灌装上散装白酒后,摇身一变成为被广大消费者熟知的‘小糊涂仙’白酒,售价每箱才36元。这种假冒的劣质白酒被销往山东、河南、安徽、河北等地众多不特定消费者7000箱,严重影响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案检察官表示。
理清事件脉络后,得益于该院构建的“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梳理相关案件信息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成立了检察官办案组,做到内部线索移送无缝衔接,快速流转。
随后,该院向郓城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控司某、王某和刘某分别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令三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为确保公益诉讼效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法院审理判决,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支付惩罚性赔偿。
“司某在白酒厂内制造假酒,刘某在正常经营的印刷厂印刷假商标,王某作为白酒经销商知假售假,生产的假冒白酒销往多地却长期无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在白酒销售监督管理上存在监督缺位。”办案检察官说。
对此,该院及时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公开送达行政检察建议,各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对白酒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区域食品安全领域的协同共治大格局。
“从理念的转变到行动的落实,在食药安全领域实现了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和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该院检察长刘化珍表示,“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犯罪力度,大力构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全链条,切实保护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徐伟峰 刘英沛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