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2年05月11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职业病相关知识之二

一、问:防尘、防毒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防尘措施主要有:密闭设备、通风除尘、湿式作业、佩戴防尘口罩、加强宣传培训、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监测、做好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防毒措施主要有:改革工艺、革新技术、通风排毒、杜绝跑冒滴漏,佩戴个体防毒防护用品、加强宣传培训、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做好上岗前体检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问: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哪些资料?

答: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鉴定申请书;2、劳动者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4、与诊断有关的资料。

超链接:《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现场咨询:菏泽市第六人民医院职业卫生科。电话咨询:0530—5119870。

三、问:得了职业病,怎么申请工伤?

答:《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链接: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理。菏泽市人社局现场服务窗口:菏泽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窗口,服务电话:0530-531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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