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慧)1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伦主持召开第1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两会”及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研究2022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编制、2021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政府预算安排、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等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化市属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省“两会”的召开承前启后、意义重大。全市政府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会议作出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两会”精神上来,全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菏泽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协同做好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落实方案的制定和重点任务的分解,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确保流入水质符合要求。要建立规范的市属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发挥好考核引领带动和收入分配正向激励作用,促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要科学合理安排市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鲁西新区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突出利民便民惠民,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不断改善我市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内涵。
会议强调,要坚持“大财政”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大战略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2022年预算安排的重点,确保支出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安排,确保更加科学合理,制定的措施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继续把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好、完善好,使之更加符合我市实际和人民意愿,成为一个鼓舞人心、凝聚力量、激发干劲的好报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