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的提请,于2022年1月17日任命:
侯圣春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建策、毛迎涛、李冠鹏、赵永芝、陈士安、张静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戴磊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路凤娟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