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啸)从外地来菏访友的任某,在高速公路上感觉身体不适,竟然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他人驾驶,不久便被高速交警查获,两人均受到处罚。
1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交警依托东明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辆汽车行驶至东明收费站下道口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对该车发出预警提醒,执勤交警随即对该车辆拦截检查。
在检查驾驶员证件时,执勤交警看到副驾驶也坐着人,凭着经验问了副驾驶是否有驾驶证,该男子神情紧张,称没有驾驶证。执勤交警便把他们一起带至执法站内,调取路面的视频监控后,发现没有驾驶证的赵某,存在无证驾驶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二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询问,两人从郑州到菏泽拜访朋友,任某自己驾驶了一段时间,身体有些不舒服,便把车交给了无证的赵某驾驶,在东明收费站被交警查获。
交警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任某处以罚款1000元,而无证驾驶的赵某,同样被处以罚款1000元。
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切勿无证驾车,更不能将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