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郑红梅 记 者 郑华伟)“通过查阅整改台账和实地了解情况发现,县委巡察反馈给你们的15个问题中,整改完成13个,未整改完成的2个问题请说明一下情况……”12月23日,郓城县委巡察整改督查组深入被巡察单位督促检查巡察整改时,仔细询问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十四届县委巡察整改成效,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郓城县委成立4个整改督查组,对本届县委历次巡察整改到期的单位逐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情况、成果运用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通过督查,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注重破立并举,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下沉了解等方式,查看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做到建章立制,特别是查看未整改完成的事项,分析症结原因,要求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69个单位,督办巡察反馈未整改问题158个,问题线索20件,推动建章立制26项,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16件。
近年来,郓城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推动分管(联系)部门乡镇(街道)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层层压实责任,注重巡察整改工作闭环,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我们将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评估机制,督促全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提升巡察成果。”郓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广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