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慧)12月22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2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研究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有关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谷瑞灵、魏琳,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12月29日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审议表决关于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草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市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问责表决事项;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要求,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会议材料质量过硬、按时到位;要严格按照《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扎实组织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问责表决事项的选择工作,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大局创先争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和争创目标;要提高境界标杆创先争优,始终保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自信心,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推出更多原创性、有特色、叫得响、立得住的菏泽人大经验;要完善制度机制创先争优,修订完善创先争优考评标准,充分调动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竞相作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