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1年12月14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捍卫药品安全底线 守护公众生命健康

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本报讯 (记者 张红艳)12月1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我市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秉持“监管保安全、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加快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积极构筑药店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通知》,压实县区管理责任,全面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市县两级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县区对辖区内所有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六分局,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784人次,检查药店3210家次,约谈61家,责令限期整改291家,停业整顿93家。利用“菏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全市药品消费者的一封信》《致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一封信》,引导消费者积极配合药店落实防疫措施,督促药店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市内1900余家连锁门店及单体药店积极响应,发布《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与规范营业倡议书》,主动落实防疫责任,接受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针对药店经营特点,提出药店疫情防控“五个一”和“五个专”,制定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宣传疫情防控示范药店,进一步提升了共治成效。

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及临床用药专项整治

先后印发《关于开展菏泽市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整治行动。联合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23个联合检查组,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等为重点区域,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期间,累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460家次,责令现场整改226家、限期整改48家,停业整顿8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起。

深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菏泽市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新冠疫苗质量监管的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立“日监测、周分析”制度,健全定期信息交流机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89人次,检查疾控中心、接种单位2808家次,专项督导检查3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了同级卫健部门2次,存在问题均按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严打药品经营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监督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研究印发《2021年菏泽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全市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400批。截至目前,收到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1份,已立案查处。针对监管难点,结合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相继开展网络销售药品、含兴奋剂类药品、中药饮片、医疗美容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某居民小区内卢某以“骨经筋康养中心”名义销售假药的窝点;同时根据涉案线索,查处了孟某生产假药案,上述2起假药案件均已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协调省药监局六分局、公安等部门上追倒查,强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净化了药品经营环境。

积极引领药品安全共治共管

组织开展全市药品市场监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共计培训药品市场监管业务骨干和药店工作人员3200余人次。 组织完成32家市级示范药店创建,加强企业正向引领,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水平双提升。开展菏泽市安全用药月活动,通过网络宣传、进社区、进街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960余人次。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药品检验检测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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