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 冰)9月23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重点地区来菏人员有关政策提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为严格防控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来菏人员,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属地管控措施,同时,哈尔滨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菏。
《通告》表示,自9月6日以来(含),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居史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并配合属地县区、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管控措施和相应核酸检测要求,隐瞒重点地区行程、不如实报告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通告》还要求,哈尔滨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菏,确需来菏的,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菏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哈尔滨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地区来菏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其它防控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传染病防控政策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