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啸)9月14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的通告》,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地疫情出现反弹,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员往来频繁、流动性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自8月26日(含)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告行程。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加强防护措施,严控会议活动,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通告指出,自8月26日(含)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并配合属地县区、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管控措施和相应核酸检测要求,隐瞒重点地区行程、不如实报告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菏,确需来菏的,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菏后配合执行相应隔离检测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来菏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7天),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来菏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抵达后立即进行1次检测。
通告强调,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提倡在本市过中秋、国庆,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旅游、旅行。假期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广大市民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通告指出,各类场馆、文化经营场所,各类商超、宾馆、酒店、浴池、健身馆等公共场所,各交通场站、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各劳动密集型、服务型企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进出人员查验电子健康码(显示行程),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持电子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第一时间向单位所在地县区指挥部报告。加强会议、展会等场所和活动的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对于近期确需举办的跨省份会议活动,要严格参会人员范围,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人员以及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禁止参加。
通告强调,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第一剂接种时间超过21天的市民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尽早接种。随着秋冬季节来临,已进入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向医生如实告知过去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配合相应的身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