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1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正义守初心 担当铸检魂

——记菏泽市优秀共产党员宋林

在市人民检察院有这么一位检察官,从检14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办理案件1000余件,有罪判决率100%。由他承办的重特大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李某峰案件被最高法评价为“省部级职务犯罪庭审范本”。他就是“全国优秀公诉人”,菏泽市优秀共产党员宋林。

“我深知,这份荣耀不仅仅属于个人,它是菏泽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青年干警培养的结果。”日前,记者在市检察院见到了宋林,面对荣誉他坦言,“时刻保持高度专注,尽全力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极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这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是宋林常记心间的一句话。在工作中,宋林始终坚守底线,严格审查案件,确保法律公平的指针不发生偏斜,每一次办案,他都会在心中默默地告诫自己,办案紧密联系着当事人的人生,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带来的危害要远超十次犯罪。在宋林的记忆里有这么一起案件,让他始终难忘。2009年5月的一天,一宗“朱某故意伤害案”的卷宗送到了宋林的案头。经仔细审阅,宋林注意到其中别有隐情:侦查机关认定,朱某因为被害人同朋友发生了车祸,殴打被害人头部致其重伤;但从朱某的始终供述来看,仅仅是用布鞋扔了被害人,显然不可能造成重伤。“当时被害人不断越级上访,给检察机关施加压力。我扛住了压力,坚持依法审查,围绕朱某不认罪的辩解进行查证,发现伤情鉴定属于对冲伤。”宋林介绍,交通事故是此类伤情的常见致因,询问多个法医后,将审查证据情况及时向侦查人员反馈,并对现场目击证人复核,最终目击证人承认做了伪证。在铁证面前,被害人也道出了原委,认为打比车撞判刑高,好拿赔偿,于是说了假话。因为宋林的严谨与执着,朱某最终无罪释放。“谢谢您能相信我,我知道法律一定是公平的。”当日,朱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多年来,宋林先后承办47件抗诉案件,抗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办理的5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精品、优秀公诉案件,培树全国、全省精品、优秀公诉案件30余件。与此同时,宋林还承担了大量的大要案办理工作,一年中外出办案的时间超过200天。一个专案接着一个专案,紧张的工作让宋林成了家中“局外人”。身为人子,因办案他无法照顾生病住院的母亲。身为人夫,因办案他与妻子聚少离多。身为人父,因办案他错过了2个孩子成长中的一个又一个瞬间。谈及家人,宋林有说不完的愧疚。两个儿子一个5岁,一个也快4岁了。外出办案的闲暇之余宋林会和孩子视频,孩子每次都很兴奋地表演舞蹈、唱歌,好像要把知道的全告诉他,聊天的过程特别幸福。但挂了电话,宋林早已泪流满面。翻看手机里家人传来的照片和视频,他发现孩子在他记忆里是那么的模糊,在他不知不觉中,已经长高了、长胖了……“有时候也在思考为什么要这样付出,但每次拉上行李离开家的那份坚定,就是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内心最忠诚的回答。”“我将以优秀共产党员的身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公平正义守初心,以责任担当铸检魂。”宋林坚定地表示,“当把检徽佩戴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当身着检服站在指控犯罪的公诉席,我会坚持把自己的人生价值渗透到菏泽这片沃土,献给我可敬可亲的家乡人民,献给我挚爱的检察事业,这是我今生的幸运,我无怨无悔。” 记者 孙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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