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常鲁燕)7月7日,东明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山东省第7号总河长令》和山东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河湖长制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加大河湖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提高巡河质量,及时发现、督导、解决河湖突出环境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内河湖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各类河湖隐患,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尽快清零。要在做好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一河一策”编制等方面,全力抓好河湖保护基础工作。各级河湖长要当好河湖管护“领队”,亲自抓、亲自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难题,尤其是巡河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而是要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河湖长联系单位要协助河湖长做好巡河巡湖、督导检查等工作。各级河湖长、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提请追究相关河湖长和部门责任,对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