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7日
第A5版:法治菏泽

鄄城法院:惩恶扬善办“铁案”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近日,记者从鄄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行动,准确把握形势,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0件58人,审结8件47人,判处罚金及没收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965万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谋篇布局提质效。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统揽全局。在审结的8件涉恶案件中,全部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在涉恶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证据裁判规则,把案件质量摆在第一位,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除恶务尽,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对案件是否属于涉恶案件、对涉案被告人是否属于恶势力团伙成员,均进行审慎认定,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最大限度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充分展示及交换证据,引导控辩双方充分沟通,筛选确定争议焦点,将大部分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尽量缩短庭审时间。

“打财断血”铲根基。坚持立、审、执“一盘棋”理念,下好“立、审、执”一盘棋。建立涉恶案件执行台账,专人填报,实时更新,及时准确掌握全院涉恶案件执行情况,对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跟踪督办。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渠道,用足用活网络查控、线下查询等手段,及时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留、提取等强制措施,确保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高效执行。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及时移送执行,并做到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因案制宜,制订个案执行方案,加速案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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