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牡丹区李村镇魏某,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儿子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产生矛盾,其中一子为发泄对兄弟的不满竟对亲生母亲不闻不问。
该镇调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对赡养人讲清楚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遗弃虐待老人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随后又针对兄弟两人之间的矛盾针对性说服,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调解连着千万家。”李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秋堂说,“积极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是我们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这是我市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我市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内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服务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市司法局负责同志表示,按照“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我市全面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调整充实了一大批人民调解员,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此外,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市还组织开展了“孝老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活动,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预判准。
为拓展调解方法手段,我市积极推行“互联网+”调解新模式,有效开展网上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调解组织建立视频调解室,利用互联网、微信、QQ等手段开展在线受理、咨询、调解、督促协议履行等业务,使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调解服务。全面推广使用“智慧调解”,实现了调解案卷网上审核、调解案件网上录入、调解数据网上报送。
“在单县,有关部门还借助互联网平台,开通微信在线人民调解服务,将互联网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创建以司法所所长各自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公共微信群,搭建‘互联网+调解’的便民服务平台。通过把调解员的信息、微信二维码制作成防晒、防水的宣传彩页,公示在各个调解室和司法行政工作室,让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求助,从而突破了传统面对面的调解模式,为群众开辟一条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举例说道。
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等涉农矛盾纠纷14327件,调解成功14207件,调解成功率达99.1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 张存站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