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据新华社南京12月21日电(记者秦华江)记者21日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根据近日出台的《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江苏企事业单位都将接受环保信用监管。
据了解,以往环保信用评价主要针对排污企业。此次,评价办法将评价对象定义为“排污企事业单位”,并将文件名称确定为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