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因重整成功,于2020年1月19日进行了新的董事长、董事等企业变更登记,且于2020年2月18日启用了新的行政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此三种印鉴现均在东明县公安局备案)。因此本公司破产重整前的原行政用章(编号为:370000228006925)、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现均声明作废,不再使用。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