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原名义股东方违背实际股东意志,采用非法手段转让了本公司股权,同时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做出非法变更,本公司的各类印章脱离了实际股东管理。事件发生后本公司已报警,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正式立案受理。现本公司声明如下:
1、原各类印章均已作废,新印章已重新备案。
2、凡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或与本公司有函件往来的合作方请务必携带相关合同及函件于2020年7月1日前至天骄华庭售楼处与本公司协商重新签订事宜。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与本公司联系并重新签订新合同或新函件的,本公司保留对该等合同及函件的法律效力质疑,甚至不认可的权利;并且我司有权就未按照前述要求与本公司联系重新签订新合同或新函件,提交公安经侦部门进行处理。若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纠纷均与本公司无关,并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特此声明!
曹县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