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
第A3版:时事新闻

通 知

耿亚丽同志: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员工管理规定》,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0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请你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本公司和有关部门办理失业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公司地址:菏泽市昆明路与赣江路交叉口 电话:0530—5506195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汽车运输分公司 2019年12月14日

2019-12-14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1575.html 1 通 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