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4日
第JCB02版:综合新闻

麦收防火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做如下通告:

一、村(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麦收防火规定,认真履行防火义务,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严格落实 “六个严禁”,确保麦收防火安全。

⑴严禁收割机、拖拉机、柴油机等不戴防火罩作业;

⑵严禁在麦场、麦地等场所违规使用裸体导线等;

⑶严禁在麦田和麦场吸烟、动用明火;

⑷严禁焚烧麦草和麦茬;

⑸严禁在公路上晒粮或打轧麦草;

⑹严禁在房前屋后及道路两旁堆放麦草。

三、对从事麦收工作的机械工具、机电设备要实施严格管理。麦收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不得带病作业。

四、麦田、麦场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水桶、水盆或灭火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

五、村委会治保组织、治安巡逻队伍、义务或专(兼)职消防队应当加强防火巡查,对麦收期间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救。

六、对从事麦收作业的农机手和电工应当在当地麦收工作开展前进行一次以防火、灭火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麦收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和灭火常识。

七、各村(居)委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麦收防火、灭火知识,使广大农民群众掌握报火警和灭小火的技能。

对违反上述规定,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过失引起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处以警告、罚款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鄄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