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5日
第A4版:民生·广告

减资公告

菏泽市金丰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2366万元减至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菏泽市金丰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5月25日

2020-05-25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13723.html 1 减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