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主要包括铅、锰、铬、汞、苯、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氨、氮氧化物等。接触或在这些毒物的环境中作业,可能引起多种职业中毒,如汞中毒、苯中毒等。
(2)生产性粉尘。主要包括滑石粉尘、铅粉尘、木质粉尘、骨质粉尘、合成纤维粉尘。长期在这类生产性粉尘的环境中作业,可能引起各种尘肺,如石棉肺、煤肺、金属肺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候条件。主要是指生产场所的气温、湿度、气流及热辐射。在高温和强烈热辐射条件下作业,可能引发热射病、热痉挛、日射病等。
(2)异常气压。高气压和低气压。潜水作业在高压下进行,可能引发减压病;高山和航空作业,可能引发高山病或航空病。
(3)噪声和振动。强烈的噪声作用于听觉器官,可引起职业性耳聋等疾病;长期在强烈振动环境中作业,会引发振动病。
(4)辐射线。辐射线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无线电波,可能引发放射性疾病。
3、生物因素。如农林牧渔业生产中,接触动物皮毛感染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等。
4、其他因素。如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个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生产场所建筑设施不符合设计卫生标准要求,缺乏适当的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设施,或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设备或防护器具有缺陷。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来源
1、生产工艺过程。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而变化,如与生产工艺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等因素有关。
2、劳动过程。主要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作业人员体位、方式以及设备智能化的程度有关。
3、作业环境。主要是作业场所的环境,如室外不良气象条件以及室内空间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等因素都会对作业人员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