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5年04月16日
第A6版:新闻

成武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聚焦监督职责 提升监督质效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蓝翔 王佩佩 记者 王重庆) “派驻监督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近日,成武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就如何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时表示:“监督是撬动其他一切工作的杠杆,只有打开监督的‘窗口’,擦亮监督的‘探头’,装上监督的‘传感器’,实施精准监督,才能提高监督实效。”

成武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开展有效监督,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主动融入,体现监督“显微镜”作用。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延伸,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监督中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注重提升派驻意识,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增强监督“底气”,有效履行监督责任。连续三年督促11个驻在单位根据职责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了包含“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任务,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的政治监督台账,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标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等,半年一汇总,年底一总结,部门单位“照单履职”,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照单监督”,既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又监督驻在单位领导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充分融入驻在单位的工作中,熟悉其工作流程和运行状况,贴近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对驻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从而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创新监督,发挥监督“探照灯”作用。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通过拓展和延伸监督渠道,对被监督单位实行“差异化”监督,让“探头”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到位。对“三重一大”实行“参与式”监督,主动贴近并参与被监督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全面把握驻在部门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重要节点实行“提醒式”监督,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通过下发通知、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提醒,并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套取职业培训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等热点难点实行“嵌入式”监督,始终紧盯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被监督单位开展落实核查,发现风险隐患,推动被监督单位健全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2024年以来,下发廉洁过节提醒15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份,撰写调研报告3份,督促指导11个单位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均参加会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从严执纪,提升监督“治未病”作用。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病”变“重疾”。通过开展正面激励、反面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自觉守好“底线”和“红线”,把纪律挺在前面,防微杜渐。开展11个驻在单位“永葆初心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会,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最大程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24年以来,共廉政谈话53人,回复干部廉政鉴定意见22人次。同时,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还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使各单位各部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2024年以来,坚持不枉不纵原则,继续实施“组组、组室”联动,处置问题线索11个,立案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