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5年03月07日
第A7版:时事新闻

关于开展2025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8〕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菏泽市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电脑直接访问系统网址(https://abllwrz.sddpf.org.cn:8443/wbxt/#/login),跳转到“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界面”,使用法人用户进行登录;

或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跳转到系统申报页面后使用法人用户登录。

窗口申报: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税务主管部门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窗口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残疾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劳动合同;

4.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5.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6.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7.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存在残疾人劳务派遣情况时需提供)。

五、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当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 0530-7706719

牡丹区残疾人联合会 0530-5991579

曹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0530-3722655

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 0530-2226629

成武县残疾人联合会 0530-8665181

单县残疾人联合会 0530-4659079

巨野县残疾人联合会 0530-8209562

郓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0530-6523185

鄄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0530-2426128

东明县残疾人联合会 0530-7321507

菏泽鲁西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0530-5967116

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