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至8月12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菏泽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并于10月11日正式向菏泽市反馈了督察意见,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菏泽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充分发挥黄河入鲁第一市独特的区位优势,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奋力谱写美丽山东建设菏泽篇章。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动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努力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行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三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沟通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巩固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整改方案》提出了四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提高站位、扛牢环保督察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持续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涉水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自备水井、地热水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地热水、地下水违规开采行为,强化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起底式大排查行动和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三是破立并举,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及碳排放控制要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木材加工和砖瓦行业等转型升级,推进焦化产能整合转移和煤炭消费压减。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加强油品全环节监管。四是靶向精准,狠抓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将历次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本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推动一体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定期调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不实的,综合采取提醒警示、督办通报等措施,倒逼整改落实。深入实施“回头看”,严防问题整改反弹回潮。
为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针对各项反馈问题,市、县均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凝聚督察整改工作合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抓,扎实推动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同时,加大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对省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持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