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淑芳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4日任命:
李冠鹏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陈浩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浩(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兴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锋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梁春丽(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井慧(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唐代明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姜健(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庞宠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艳英(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秀云(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徐建林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吴景仲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张福合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侯圣春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树峰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淑梅(女)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天正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浩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浩(女)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兴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锋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春丽(女)、王华栋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唐代明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晨曦(女)、姜健(女)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庞宠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井慧(女)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吴景仲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建林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因原审判监督第二庭被撤销,陈尔森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自然免除;张秀云(女)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