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可再近的关系也需要相互理解与沟通,如那堵塞的下水道,一旦疏通不畅,便会让同村相邻的两家邻居产生隔阂,引起纠纷。日前,巨野县法院柳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不仅保障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效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共处。
葛某甲与葛某乙是同村邻居,两家之间隔着一条南北大道,葛某甲居住在路东,葛某乙居住在路西。葛某甲诉称,葛某乙施工时,将大路上原有的下水道堵塞,致使南边住户排出的污水不能顺利往北流淌,在其门口大量溢出,给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开庭审理前一天中午,承办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涉案地点进行现场勘验,并督促被告疏通下水道,双方均认可下水道目前已经疏通,妨害已排除。本以为第二天开庭日葛某甲会主动到柳林法庭申请撤诉,可开庭当天双方还是争论不休。葛某甲更是认为葛某乙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邻居、村容村貌、社会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坚持要求开庭判决。葛某乙则认为完全跟自己无关,污水是下雨造成的。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不成,承办法官先行开庭。开完庭,判决书准备好下发前,承办法官没有着急结案,继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大家都是同村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下水道既然已经疏通了,那么邻里关系还要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才是相处之道……”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葛某乙承诺不会故意堵塞下水道,如果发现堵塞,会及时疏通。葛某甲也意识到问题处理了,邻居关系还是要处。疏通了“堵心渠”,修复了邻里情,一张撤诉申请书也交到了法庭。
通讯员 陈静奎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