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第A4版:人文菏泽

刘晏:大唐“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三)

唐代开元通宝钱

但是,刘晏也发现了漕运沿途的很多不利情况。他在调查中发现,从经过的宜阳、熊耳,虎牢、成皋五百里路途中,见到的百姓户数才千余,百姓没房子住,做饭没有烧的,野兽很多,要找人推车拉纤,这很难办。这是第一个不利。黄河、汴河自兵难以来,没有治理过,堤岸崩塌,河道淤积,泗河中有千里的河道都是淤泥,船好像在旱地上走一样,这是第二个不利。东垣、底柱、渑池、北河之间六百里,很久没有军队巡逻,强盗经常出没,这是第三个不利。淮阴到蒲坂,有三千里路,中间驻扎了不少军队,统帅都是朝廷重臣,经常说没有衣服穿、没饭吃,见到漕粮,就扣留当军粮,这不是靠使者送一封公文能制止的,这是第四个不利。这些问题都是影响漕运的巨大问题,但在刘晏身体力行的调查下,掌握了漕运的实情,也有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他把这些情况向宰相元载进行了说明,元载让他全权负责这些事务。有了宰相的授权,刘晏开始大刀阔斧地实施自己的计划。

刘晏的重要功绩之一是改革漕运,实行了漕运转运法。他改革原来漕船一船直达的方法,在各个重要的渡口设立转运站,造运粮船,训练管理漕运的士兵。长江的漕船到扬州,汴水的漕船到河阴,黄河的漕船到渭水入黄河的河口处,渭水的漕船再到达京城粮仓,在漕运地段中间都设置转运粮仓,上一段转送下一段,如接力一样各管一段,这样就明确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但运行时,刘晏又发现,仍然有漕船沉没的现象上报,他亲自到打捞现场调查,查找原因,果然有不少漕船属于民间生产,质量不过关。刘晏就在长江漕运地区设置了十个造船厂,募集工匠造船,每造一艘船给钱千缗。有人说:“造一艘船费用实际上还用不了一半,白白多花钱。”刘晏说:“不是这样,办大事的人不要吝啬小处的费用,凡事要考虑长远。如今刚刚设立船厂,办事的人很多,应当让他们的私人开支不受限制,这样为公家造的物品就坚固了。如果认真和他们计较小利益,怎么能长久运行下去?以后,一定会有人感到我给船厂的资金多而减少费用的,如果减去一半还可以,过了这个底线船就不能使用了。”过了五十年,管理漕运的部门果然把造船费用减半。一百年后,到了唐咸通时期(860-874),刘晏所设立的船厂仍在运行,管船的部门又按照实际造船费用拨付资金,没有一点盈余,漕船木料越来越薄,很容易就损坏了,漕运就停止了。这是后话,也印证了刘晏百年前的话。

为了进一步避免漕粮损耗,刘晏又发挥他“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原来,各地州县为了省事,在一些事务管理上,都委派当地的富户负责,因为富户有钱,可以进行垫支。但事情发展到后来,这些富户仗着官府的授权,把支出费用都转嫁到百姓的头上,极大加重了百姓负担。百姓把这些督办漕运的富户称作“船头”;管理邮政传递的称作“捉驿”;在国家赋税之外乱收刮的称作“白著”。百姓忍受不了欺压,都跑去当强盗,用了十多年才平定。刘晏改革了这些做法,在邮政驿站派专门官吏管理的同时,在漕运上,把每段的漕船十艘编为一纲,由军队的将领引领管理。并明确,运输十次都没有丢失的,给予第一等的奖赏,并提拔任命官职。在这样的制度激励下,负责漕运的军队都非常积极,每年运输到京城的粮食最多时有一百余万斛,没有一斗一升沉没丢失的。而且,这样做没有动用沿途地方上的丁夫,没有劳烦沿途的郡县,史书评价说:“盖自古未之有也。”

为保证财政经济政策的施行,刘晏又建议皇帝在江淮以北的转运路线上设扬州、陈许、汴州等13个巡院,选拔有能力的官员任职,负责保证转运路线畅通,监察地方经济财政和盐务,这是一项重大的创举,极大保证了漕运安全。据史书记载,当年的粮食通过漕运来到京城,皇帝高兴极了,派遣卫士吹着喜庆的音乐,打着鼓迎接到东渭桥,派使者骑着快马慰问刘晏,说:“你是我的‘萧何’啊!”以后,每年到京城的粮食有四十万斛,每当关中地区遇到水旱灾,物价再也不暴涨了。

在进行漕运的改革后,大历元年(766年)春,代宗任命户部尚书刘晏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荆南道、山南东道转运使、常平使、铸钱使、盐铁使等。在权力大了之后,刘晏大力选拔基层人才,给基层增加了大量就业岗位,使很多有经济和财富管理头脑的人才脱颖而出,特别是在负责管理漕运转运码头、货栈的重要岗位上,刘晏做到了选拔最杰出的人才来任职,在物资储运、财税征收岗位上发挥了重大作用。这些岗位在当时来看,是重要的“肥缺”,所以一些权贵的亲属故交,就托关系到刘晏处谋职。对于这些人,刘晏也没有拒绝,而是采取了“协议工资制”,“俸给多少,迁次缓速,皆如其志。”大约也就是来求职的人员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和条件领取合适的俸禄,有官职的人员按照个人意愿进行等次和职务升迁。但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让他们掌握具体的实权,相当于有级别无实权的“散官”。这样既保证了事务的正常运行,又没有得罪权贵而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在当时,这也表现了刘晏善于变通的个人能力。

张长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