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号)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淑芳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5日任命:
赵京晶、赵璐为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翟艳英的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