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号)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7月11日经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