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30日
第A5版:理论与实践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路径

□ 吴景莲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需求、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高组织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也布置了探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现实路径的重要任务。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总枢纽,要落实县乡党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下访、下沉、接访等工作,加强党对政府的行政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预防与化解机制工作。按照二十大报告的要求,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与智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充分依靠群众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的“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把党的路线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提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一要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化,以其标准化、规范化为要求,既为群众积极参与提供前提,又有效地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释放社会创造力和社会活力提供理念支撑;同时,以网络信息技术在基层运用为突破口,为群众利益表达提供多样化渠道和平台。三要实现群众利益表达的规范化,人民群众利益表达的过程也是政府作出决策的过程,这不仅可以促进基层治理主客体间的相互理解,还能进一步提升群众利益表达的规范性,从而为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合理利益要求提供支持。

创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新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让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得益彰,必须创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新机制。一要夯实基层联动平台,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根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其对基层其他治理主体的引导与推动作用,逐步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合力。二要赋权增能,切实提升社会组织承载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及社会组织认领服务等创新举措,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参与基层治理、服务居民群众、推动基层发展的重要载体功能。三要专业引领,强化社会工作者专业支撑,推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对于调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功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四要有序参与,发挥基层志愿者的服务优势,建立健全基层志愿服务制度,相关部门在积极主动对接居民需求的基础上,要逐步完善多级联动的基层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多主体合作互动的治理形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效果。如何在法治轨道上破解治理困境,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法治化转型,既要通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良法依据;又要通过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法律规范得到贯彻落实;还要通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推进全民守法。

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着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社情民意,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突出抓好经济运行、项目建设、风险化解、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山东落地生根。

(作者单位:中共鄄城县委党校)